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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快讯 |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2023年第15期)

薛京 薛京律师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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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香港《提高处置股权权益的本地收益的税务明确性咨询文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免征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股权激励所得、离婚损害赔偿、家庭服务信托、离岸信托、股份代持。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香港地区启动意见征询——为处置股权权益的本地收益提供税务明确性

为提高相关收益的免税处理的前期明确性,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于2023年3月23日发布了《提高处置股权权益的本地收益的税务明确性咨询文件》(“咨询文件”),并进行为期两个月的意见征询。询文件拟为税务明确性优化计划(“优化计划”)引入一套清晰客观的资格准则。根据优化计划,符合所有资格准则的股权权益的本地处置收益无须课税,并且无须进行“营业标记”分析。除部分豁除情形外,若投资者实体在处置股权权益当日的前一天,连续至少24个月持有被投资实体至少15%的股权权益,则优化计划将适用于处置该股权权益的本地收益。

(二)北京朝阳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
4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指南》(以下称“指南”)及该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典型案例。在通报上述案例时,法院提示,除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暴常见形式外,冻饿、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指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以十七组问答形式明确了家庭暴力种类、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方式、申请材料、申请书范式、签发条件等实体及程序性事项。
(三)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近日,安徽省、四川省先后发文,对部分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安徽省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业、零售、仓储行业等六大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川省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文体娱乐行业等五个行业纳税人,免征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税务筹划
员工股权激励机制,在执行过程中,公司财务作为扣缴义务人,除了要及时扣缴员工的相关个税以及履行提醒员工自行申报的义务,如何让员工享受到股权激励优惠政策改革的红利?如何将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税务筹划问题前置,提高员工股权激励净收益?
本文作者认为,如果想合理筹划股权激励的个税,来提高股权激励净收益,需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前置个税筹划,才能达到合理税筹的目的。目前大多数公司会选择在上市前安排部分激励对象提前行权作为重要的税筹手段。但通过提前行权来提高整体收益的前提是公司股票上市后的股价会远高于上市前的公允价。综合过去几年公司IPO,特别是在海外上市的公司的IPO的表现,上市后或上市一段时间后就破发的公司并不在少数。所以是否要在公司上市前进行行权,还是要根据自己对公司的未来发展的信心,个人经济实力,以及资本市场大环境等诸多因素来综合做出决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存在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可主张过错方对其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2001年修订时首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此基础上新增“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扩大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上述规定可有效制约婚姻过错方、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在具体适用中也存在诸多分歧,亟待统一适法。
离婚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包括:首先,应依法审查案件是否满足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要件;其次,要甄别当事人主张的情形是否属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再次,要判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否构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其主张;最后,若当事人的请求可予支持,还需结合离婚事由审慎确定离婚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

最后,实践中容易混淆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与离婚补偿并存情形的处理。离婚补偿适用公平原则,享有请求权的是对婚姻家庭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过错原则,享有请求权的是无过错方。如果同时出现两种情形应一并适用,不能相互抵销或吸收。

(三)家族信托VS家庭服务信托,有何区别?
本文以下就对家庭服务信托与家族信托在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当事人要求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
一般而言,家族信托涉及财富的代际传承,信托财产范围更为广泛且更为复杂,管理财产规模更大,因此也更加注重对委托人需求个性化、定制化的需求的满足,在信托架构方面也应进行更为复杂、更加针对性的安排。
家庭服务信托相对聚焦配置和分配,主要对产品创设、资产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资产配置方面,信托公司应根据家庭服务信托风险隔离、财富保护的信托目的,持续提升组合投资能力,着力于构建安全、稳定的投资组合,做好期限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在运营管理方面,信托公司应加强运营支持体系和信息科技支持体系建设,满足家庭服务信托设立、账户管理、信托利益分配等事务管理需求。
(四)离岸信托的税收管理研究
离岸信托通常是指信托委托人在所在地之外的司法权区所成立的信托。离岸信托往往选在相关法律规定较为宽松或有特定保护的地点,使得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一般认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立法与大陆法系相似度较高,在此背景之下,我国的一些纳税人通过离岸信托的方式来进行税筹,相关操作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诱发逃税,从而给税收管理增加难度,造成税收流失。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发展,离岸信托逐渐被跨国公司和个人所了解和运用,在实现其他目的同时,也逐渐成为一项税筹手段。本文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探讨离岸信托税筹的根源、主要方法和影响,并提出相关的应对之策,以期为我国相关领域的立法和征管实践提供一些借鉴。
(五)股份代持还原涉税问题汇总

整体来讲,代持股还原主流处理方式采形式原则,等同于股权转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不属于正向列举的低价转让合理理由的,需要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转让所得并由名义股东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存在例外情形:(1)通过诉讼确认代持股协议效力、或(2)股权代持时有实际股东支付投资款的转账记录、或(3)经由其他第三方核查确认代持关系等,可以与税务机关沟通,争取按照实质课税原则低价转让或无偿转让。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由薛京律师编写的《私人财富保护、传承与工具》已由电子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本书是作者从企业财富、财富传承、婚姻财富、财富工具及政策解读五个角度,深入分析私人财富面临的风险问题,以打破大众的法律盲区,为大众提供操作指引。


本书借助翔实的司法案例,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与大众密切相关的财富保护及传承问题进入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并给出规划方案与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作者解读了对大众影响较大的财富领域的相关政策,包括全球征税、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信托、遗产管理人及房地产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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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快讯 |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2023年第14期)


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业务联系电话:1366 109 7559                    (微信号同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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