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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私募股权基金,优化家族企业治理结构

薛京 薛京律师 2021-01-23

通过多年为家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笔者深感家族化管理模式难以有效整合各种资本和人才,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日益成为家族企业实现突破发展的瓶颈,如何借助外部力量优化企业治理结构,是诸多家族企业面对的重要命题。现笔者以本人经办的一个案例为例,解析家族企业引入外部投资者对起内部治理的优化作用(注:本案例的特定信息已做处理且不违反律师保密义务)。

案例


张总早年进入房地产企业,顺应中国经济发展的大潮,通过开发住宅项目迅速完成了财富积累,其企业成为当地的龙头企业,本人是当地的优秀企业家及人大代表。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遇到了上升的瓶颈,主要问题如下:


1、企业逐渐退出当地的住宅开发市场,企业谋求转型,布局旅游、休闲房地产开发;

2、由于新项目投资周期长,银行贷款额度无法满足企业对资金的要求,急需引入外部投资者;

3、集团公司下设五个子公司,分别负责新老项目,但母、子公司全部由张总绝对控股(部分股权通过家庭成员、高管代持);

4、各母、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人员基本是一班人马,母子公司的重大决策几乎是张总一个人说了算,高管团队大多是多年的老部下,对张总言听计从,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效率低下;

5、管理团队观念滞后,公司缺乏激励机制,管理团队缺乏促进企业转型的主动积极性。


通过与律师沟通,张总认识到企业的转型与升级首先是公司治理的升级,仅解决资金困难问题,而不同时完善公司治理,难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在张总和律师团队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公司融资及股权优化的方案,即通过对管理团队进行股权激励、引入私募股权基金完成了公司的融资及治理结构的优化。


在引入私募股权基金(以下简称“投资人”或“基金”)过程中,目标公司、大股东张总二家基金签署了系列投资文。


件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私募股权投资中,投资文件中对于投资人的权利保障及公司治理结构,一般会约定以下条款:


1、董事会席位

即约定基金入股后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的构成。本案例中,基金投资后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三名由原有股东派出、二名由基金派出。


2、投资人的保护条款

如本案例中投资文件约定,公司以下事项须经董事会讨论通过且须有投资人的赞同票方能通过:

(1)导致公司债务超过100万元的事由,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资本支出;

(2)公司及子公司的并购重组、控股权发生变化,出售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3)公司管理层工资、福利的实施计划;

(4)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5)公司购入与主营业务无关的资产或进入非主营业务经营领域;

(6)公司给第三方的任何技术或知识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7)任何与公司原始股东或员工有关的关联方交易。



3、共售权

基金对公司的投资完成后,大股东欲出让股权给第三方时,基金可以同等条件将所持股权出售给第三方,第三方购买方拒绝购买基金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大股东亦不得出售其股权。


4、限售权

在本次投资后的特定期限内,除非投资人同意,特定范围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5、防稀释条款

投资人有权按股权比例参与公司未来所有增资。


6、其他条款

根据融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融资方可以与基金投资人协商确定其他具体条款,如对赌协议、优先分红权、可转换债条款等。



通过引入外部基金投资人,本案例目标公司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因为外部股东的加入,实现了股权及治理结构的优化,具体体现如下几个方面:


1、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决策的科学与合理


张总对母公司原为绝对控股,实际持有股权为95%,通过对管理团队的股权激励及引入外部投资者后,母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张总52%,管理层15%,外部投资人共计28%,其他原股东5%。基金和管理层的加入改变了母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股东会不再是走过场,大股东张总须接受其他股东尤其是基金投资人的监督和制约,从而减少了以往公司决策的随意性,在大股东不失去控制权的同时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与民主化。



基金投资企业并非谋求控股,而是为了获得收益并退出,所以,基金投资人往往主动将其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资本运作能力及有关技术带入被投资企业,为企业提供全方面的服务,有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促使被投资企业改善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


2、促进董事会的规范与独立运行


在基金投资企业后,一般会派遣人员进驻董事会。由于基金投资人一般是以出售股权的方式退出,所以为了其自身利益,基金投资人往往会在董事会积极发挥作用,促使公司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制度。


如本案例中,母公司被投资后,董事会的召开不再流于形式,基金投资人派出的董事是旅游地产领域的专家,弥补了目标企业在旅游地产领域经验不足的短板,其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管理团队人员的选聘等方面都积极行使了外部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建立真正具有独立性的董事会。


3、实现对管理团队的激励与约束


优秀的基金投资人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有助于家族企业管理团队去家族化,通过建立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促使股东和高管利益一致,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本案例中通过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原有的管理层的经营主动性明显提升,同时企业也通过薪酬及股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了新的优秀管理团队。



股权结构不合理及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制约了家族企业的更快发展,通过引入私募基金是有效优化公司治理的方式之一。笔者结合执业经验,对于优化家族企业治理结构提出以下经验供参考:


1、家族企业应把公司的战略转型和梳理公司股权、规范公司持股结合起来,根据家族成员的贡献及在家族企业中的分工设立合理的持股结构,同时保证核心创始股东的实际控制地位。


2、家族企业应积极向管理团队、外部投资人释放公司股权,实现公司股权结构与治理机制的优化。


3、家族企业应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让外部投资人参与公司治理,利用外部股东的丰富经验完善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与商业模式。


企业股权可以说是高净值人士最重要的财富组成部分,通过优化治理机构可以有效提升企业股权价值,实现高净值人士财富的增长。笔者发现,对家族企业而言,引入投资人不仅可以获得资金,还是借助外部力量优化、升级家族企业治理的契机。如何把握和转化,需要企业家的智慧与格局,也需要借助专业团队的决策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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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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