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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 周艾琳 | 挑战与思考:数据类竞争案件中的数据可携带权
引 言
Foreword
一
何为数据可携带权
(一)数据可携带权的权利构成
(二)中国的数据可携带权实践先驱:携号转网
二
司法实践中“数据可携带权”的适用现状
三
可行使“数据可携带权”的数据
四
数据类竞争案件中的数据可携带权:“落地前”的思考
五
结语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6】例如,仲春、王政宇:《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实践与反思》,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5卷第1期,第22-33页。潘严:《一个审理四年的案件:今日头条“移植”微博内容,一审被判赔偿2000万元》,https://mp.weixin.qq.com/s/78RfTIJuBBwzHDW_T13q1g,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许雪芳、王会战:《论数据可携权在数据竞争类案件中的适用路径构建》,https://mp.weixin.qq.com/s/g22xJ78v1SzBGEvtAD2nIA,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7】参见仲春、王政宇:《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实践与反思》,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5卷第1期,第28页。
【8】许雪芳、王会战:《论数据可携权在数据竞争类案件中的适用路径构建》,https://mp.weixin.qq.com/s/g22xJ78v1SzBGEvtAD2nIA,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9】邢会强:《论数据可携权在我国的引入——以开放银行为视角》,载《政法论丛》2020年第2期,第16-26页。
【10】参见(2017)浙8601民初4034号民事判决书、(2018)浙01民终7312号民事判决书、(2019)浙民申1209号民事判决书。【11】参见(2020)粵0192民初20405号民事判决书。【12】参见(2016)京73民终588号民事判决书。【13】何金海:《论我国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客体范》,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第66-74页。【14】同上。【15】例如,许雪芳、王会战:《论数据可携权在数据竞争类案件中的适用路径构建》,https://mp.weixin.qq.com/s/g22xJ78v1SzBGEvtAD2nIA,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郭江兰:《数据可携带权保护范式的分殊与中国方案》,载《北方法学》第16卷总第95期,第81-90页。蔡培如:《个人信息可携带权的规范释义及制度建构》,载《交大法学》2023年第2期,第59-73页。【16】参见瑞柏律师事务所译:《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汉英对照)》,法律出版社2018年出版。【17】参见Attorney-General's Chambers of Singapore, 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Act 2012, https://sso.agc.gov.sg/Act/PDPA2012,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18】参见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of 2018,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720180AB375,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19】许雪芳、王会战:《论数据可携权在数据竞争类案件中的适用路径构建》,https://mp.weixin.qq.com/s/g22xJ78v1SzBGEvtAD2nIA,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20】同上。【21】金耀:《数据可携权的法律构造与本土构建》,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第4期,第105-116页。【22】仲春、王政宇:《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实践与反思》,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5卷第1期,第31页。
【23】孙晋、冯涛:《数字时代数据抓取类不正当竞争纠纷的司法裁判检视》,载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x7EiurQ7jWnpKZjUt7dHZQ,最后访问日期:2023年10月2日。
作者:江波 周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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