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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判决第一书:以当事人诅誓不再争讼结束

2017-11-01 智障周 微法官

作者▷智障周

来源▷律事通公众号

我国最早的诉讼案件判决书

1975年,在陕西岐山发现一件3000年前的青铜铭文——《铭文》。据考,这便是迄今为止所发现的有文字记载的最原始的一个法律诉讼案件的判决书。据研究发现这是一个叫奴隶主制造、使用的盛水青铜器具。器具上刻有157字,详细记录了一起诉讼案件的始末。


其大意是:春三月,一个叫牧牛的人,起诉他的上级,司法官伯扬父在周厉王面前作出判决:牧牛竟敢同长官争讼,违约犯罪,本应鞭一千,处墨刑(脸上刺字);现予从宽处理,只鞭五百,罚金三百锾。牧牛接受了判决,并向长官立誓:今后不再争讼,也不再以这样或那样的事烦扰了。


司法官告诫牧牛说:既已有誓,若再争讼,那就鞭一千,处墨刑。牧牛再次立誓。司法官命人将判决和牧牛的誓言记录在案。之后,用牧牛交纳的罚金铸了一件青铜器,将此案详情镌刻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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