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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第三十六期“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

承信全球 涉外家事与财富传承
2024-08-23

北京时间2023年5月21日下午,第三十六期承信家事与财富管理、传承沙龙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圆满举办。

本期沙龙的主办方为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承办方为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

本期沙龙由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阳律师主持。

本期沙龙的主讲嘉宾为美国加州、纽约州和中国执业律师孟庆国律师;卢森堡和比利时执业律师章少辉律师;巴黎上诉法院律师、巴黎律师公会艺术家代理人刘欧倩律师。

与谈嘉宾有目前就职于联合国人口基金驻黎巴嫩办公室的郝万媛;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许育红博士。

相关高校、律师事务所、信托机构、保险公司、家族办公室等100多位关注财富传承、家族信托领域专家学者及专业人士通过线下、线上的方式参加了本次沙龙。

主持人:徐阳律师

       讲座伊始,主持人徐阳律师对各位嘉宾和在线参会人员表示欢,并对本期活动的主讲嘉宾、与谈嘉宾进行了介绍。

主讲嘉宾

本期沙龙的第一位发言嘉宾是孟庆国律师。

孟律师的发言主题为:跨国家事中的身份认定问题(以中美法为视角)。

首先,孟律师讲述了法律身份认定的问题。

    一、双重国籍问题   (一)法律上双重国籍的问题

相关法律与法规:户口登记条例(1958)、国籍法(1980)、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2000)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0)。

   (二)事实上双重国籍的问题

举例,国籍法第5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三)现状分析

1. 极少数人拥有事实上的双重国籍

2.注销国籍的简单粗暴性(国籍法第16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此外,孟律师详细地阐述了国籍的重要意义、无国籍人士问题、1000多万无户籍“黑人”是如何解决的、国籍与户籍的关系等。

其次,孟律师对同一身份的认定问题,通过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其现实意义。在相关法律问题上,向我们娓娓道来了事实婚姻与继承顺位、纳税义务人的范围与遗产税、中国与美国在纠纷案件管辖上的司法实践:法院不同与平行诉讼,以及如何适用法律问题。

最后,孟律师向我们介绍了身份认定对跨国家事纠纷的影响。

    一、离婚案件受理地的立案要求   (一)双方的是身份认定问题   (二)双方的居住地的认定问题   (三)居住期限要求:因案而异,因人而异    二、适用法律相关问题   (一)程序法适用问题

1. 财产的Probate程序

2. 送达相关问题(举例)

   (二)适用法律相关问题

1. 婚姻关系认定问题

2.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3. 事实婚姻的认定问题

4. 继承法上的顺位问题

5. 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

6. 裁判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本期沙龙的第二位发言嘉宾是章少辉律师。

章律师的发言主题为:卢森堡投资和移民最新优势。

首先,章律师向我们介绍了卢森堡的重要地理位置和优越的中资银行、企业投资环境,是非常适合投资移民的。具体的途径有:

1.投资者居留(“黄金签证”)

2.独立工作者居留(老板居留)

3.欧盟蓝卡高端人才居留

4.家庭团聚居留

5.因私居留

6.欧盟长期居留

其次,章律师对如何获得卢森堡国籍进行了说明。

最后,章律师分享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全球81个国家和地区,创立了204个办公室,拥有20,000+的律师团队的超强实力。


 本期沙龙的第三位发言嘉宾是刘欧倩律师。

刘律师的发言主题是:法国婚姻家事法及实务分享。

首先,刘律师向我们介绍了法国婚姻家事的背景数据。

比如,近⼀半婚姻以离婚收场;近⼀半新⽣⼉为⾮婚⽣⼦;男性平均离婚年龄为42岁;⼥性平均离婚年龄为44岁;以前离婚基本由男⽅提出,现在四分之三的离婚由⼥⽅提出;结婚后第五年为离婚⾼峰期;离婚最主要原因为不忠;⼤多数50岁以上的法国⼈对遗产继承没有规划。

其次,刘律师对中法婚姻实务的特点与难点进行了说明。

1.跨国婚姻外国人居留获得

2.孩子监护权与照看权问题

3.孩子出境问题

4.多个孩子常住地选择

5.子女赡养费

6.财产分割

7.配偶补偿费

8.律师在离婚实务中的必需介入

(1)协议离婚

(2)诉讼离婚

最后,刘律师向我们分享了中法婚姻家事的一些实例。

1.财产争议

(1)财产协议种类和特点

(2)动产

(3)不动产

2.孩子禁止出境风险

3.法院对婚姻家事案件的判决态度

4.Pacs民事互助契约-介于婚姻与同居之间的机制

与谈嘉宾

本期沙龙的第一位与谈嘉宾是联合国人口基金驻黎巴嫩办公室的郝万媛女士。

郝万媛女士在中东地区黎巴嫩通过线上向大家问候!并感谢各位资深律师的分享。接着介绍自己工作领域:主要集中在国际人权法以及联合国的相关国际公约和实践议题,侧重于性别和其他弱势群体权益交叉议题以及国际标准国内化。

所以将从性别视角为切入点,分享各位演讲嘉宾提到的某些议题与国际人权法相关的内容。接下来会以黎巴嫩和联合国一些倡导为例子来分享三个议题。 

第一点我想结合孟律师提到的国籍获得的问题以及欧倩律师提到的跨国婚姻的问题,来分享黎巴嫩通过跨国婚姻获得国籍的一些内容。黎巴嫩与中国最大的区别,就是宗教对法律和政策的一些影响。

黎巴嫩法律允许双重国籍。如果是通过婚姻获得国籍的情况下,男性可以把自己的国籍授予自己的外籍妻子和孩子。女性不可以。

具体的原因是: 

在黎巴嫩,结婚是依照男性的宗教或文化习惯来确定的。根据性别和宗教的不同,黎巴嫩的男性和女性在法律中获得的待遇也是不同的。黎巴嫩人都信奉基督教或伊斯兰教。在这两个宗教下面有18个被政府任何的宗教派别,它们有自己的法律和法庭。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由宗教性的个人身份法规制。与外国人结婚的女性是无法把自己的国籍传给配偶或子女的,其外籍配偶和子女在黎巴嫩被视为外国人。他们在居住、工作、教育、获取社会服务和医疗方面的待遇和本国居民是不同的。这些规定主要限制女性权益,黎巴嫩男性和外国女性结婚的话,其配偶和子女的权益不会受到影响。在黎巴嫩也有一些中国女性嫁给黎巴嫩男性的婚姻,不过我见到的案例中,他们都保留着中国国籍,子女是黎巴嫩国籍。 

联合国消除对女性一切形式歧视委员会也在呼吁黎巴嫩修改法律以确保女性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在子女继承母亲国籍方面。黎巴嫩立法机构也有些推动,但是由于来自宗教方面等一些因素的影响,修改相关法律的进展非常有限。有些宗教的个人身份法还允许童婚。宗教因素在黎巴嫩比较敏感,政府是认可宗教性法律的地位的。由于黎巴嫩没有适用于全国的民法典来规制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非宗教性的民事婚姻只有在国外登记的才会被承认。 

第二点,欧倩律师提到的配偶补偿费。我这里想分享关于补偿家庭无偿劳动议题。这也是联合国推动的重要内容。

离婚案件中对家务等无偿劳动补偿,比如家务和照料孩子等劳动,是联合国人权条约,特别是消除针对女性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重要关注内容。因为在全世界范围内,大部分的家务劳动等家庭无偿劳动都是由女性承担的。

联合国呼吁男性和女性共同分担家庭无偿劳动。在司法实践领域,呼吁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来认可家庭无偿劳动的价值。在国内,特别是《民法典》出台后,有利于承认家庭无偿劳动工作的价值,在推动性别平等领域是一项重要进展。这一点在世界范围内属于一个重大突破。目前已经出现一些司法案例,例如法院判决在离婚案件中一方给承担家务和照料劳动较多的配偶提供补偿。但是具体补偿数额如何量化,还缺少标准。也希望各位律师在相关的司法案件中,能够推动法律对无偿家务劳动的认可,推动司法实践在无偿家务劳动方面的标准化进程。

第三点是章律师演讲中提到了关于移民议题。

黎巴嫩现在经济危机,货币贬值严重,大部分的移民问题与周边国家比如叙利亚或巴勒斯坦来的难民或流离失所的人员有关。这部分内容更多与国际难民法和国际人权法关于移民问题议题相关。例如:国际人权法下《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其中包括了一些关于移民和移徙工人的基本自由和财产等权益的规定。一般这样的国际公约需要通过国家签署和批准后,转化为国内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内化为国内移民相关法律规定、法规或国家行动计划,鼓励所有相关的政府和社会机构内化在具体的实践中,以实现国际标准的国内化实施。

本期沙龙的第二位与谈嘉宾是许育红博士。

首先,许博士对沙龙召集人孙长刚律师的邀请及三位律师嘉宾精彩的分享,表示由衷的感谢和赞赏。许博士谈到,三位律师嘉宾紧紧围绕沙龙的主题“跨境家事与财富传承”,先后分享美国、卢森堡、法国三国关于国籍、婚姻、继承、移民、投资等议题的当前实践,阐析了“跨国家事”学术前沿的一些基本特点,值得关注和研究。接着,许博士以“一个视角,两种管辖,三层法律,四样案例”为思序,分享她对上述议题的相关思考。

一个视角,即:以黄进教授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宏观国际法学论”为视角,综合运用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解决跨国问题;

两种管辖,即:把握国际法上的属地管辖和属人管辖,在跨国实践中恰当应用;

三层法律,即:依据相关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及内国法,解决跨国家事问题;

四样案例,即:一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二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三是双方都是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外结婚;四是双方都是外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

最后,许博士表示下次愿与大家进一步分享有关领事婚姻登记及跨国收养等议题。

总结人:孙长刚律师

       活动最后,由承信全球家族办公室首席律师、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孙长刚律师做了总结发言。

首先,孙律师对主持人、远道而来的各位嘉宾精彩分享,以及现场和线上的参会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随后,从4方面对本期沙龙进行了总结。

第一,孙律师表示本期沙龙筹备时间非常紧张,是在短短十天时间内筹备了一期真正国际跨境家事与财富传承主题沙龙。嘉宾来自四个国家,涉及北美、欧洲、亚洲和中东几个时区,举办这次活动,实属不易。能到会议现场的各位嘉宾,即使每人能讲一句话,就意味着本期沙龙已成功举办。没想到各位准备如此充分,发言如此精彩,以致原定16:30结束的沙龙,最后16:50结束。

第二,各位嘉宾的发言主题和与谈内容涉及多个国家的家事法制度与实践,从学术的角度来说,人、资本、贸易的自由流动,必然引起判决的自由流动,即投资能引起人、家庭、身份的变化,也必然产生跨境家事纠纷。

第三,孙律师认为孟律师谈到的跨国家事中的身份认定,非常具有学术讨论价值和实务挑战性。同时,身份问题的认定也是实务中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是跨境家事业务中的最先决问题和重中之重,一旦判断失误,将给诉讼及非诉业务带来极大法律风险。

最后,孙律师表示会在今后的时间持续举办沙龙,与各位法律同仁共同探讨跨境家事业务。并且,将和孟律师等共同合作在北美设立跨境家事或遗嘱中心,为北美华人华侨提供更专业、更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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