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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诉前调解改革新路径 | 绍兴召开诉前调解改革攻坚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

绍兴市司法局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3-28

4月14日下午,绍兴市召开诉前调解改革攻坚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徐晓波,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汤文全出席并讲话。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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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中解读全市诉前调解改革试点方案;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建民,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豪部署本系统诉前调解工作;上虞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许建超,诸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谢琦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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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文全指出,近年来,我市作为“枫桥经验”源发之地,在诉源治理特别是诉前调解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开展诉前调解改革试点工作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更有责任。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最佳状态投入改革试点工作。深刻认识做好诉前调解改革攻坚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要聚焦重点任务,以最实举措推进改革攻坚试点工作。全量归集诉前纠纷,全面整合调解力量,全力提升调解质效,确保闭环管理到位、队伍建设到位、案结事了到位。要狠抓工作落实,以最优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督导考核,强力推进改革攻坚,加快形成试点经验,用诉前调解工作的高分答卷为“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献礼!//


徐晓波指出,近年来,绍兴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矛盾纠纷源头、萌芽、诉前、裁决四个阶段开展化解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改革试点打下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一步,绍兴要提高站位,从人民内部矛盾、解纷机制比较、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等四个方面,充分认识推进诉前调解重要意义。要发挥优势,在工作方法上突出“实”字,做到目标制定要切实、工作举措要务实、工作效果要求实。在推进机制上把握好三个环节,抓前端,让纠纷“引得进”;抓中端,让纠纷“调得好”;抓末端,让纠纷“执行的了”。要科学推进,处理好“统筹”与“分工”、“传承”与“创新”、“条抓”与“块统”的关系,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为全省诉前调解改革攻坚贡献更多绍兴样本,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各个区、县(市)设分会场。市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 | 法治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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