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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 | 绍兴召开第二次法检联席会议

4月1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法检联席会议,共同会商刑事涉企合规改革协作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法检两院通报了刑事涉企合规改革探索历程、典型案件、机制建设及创新成效等方面情况,围绕共同推进合规改革、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起诉与审判衔接、探索合规改革新模式进行交流研讨,就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共识。

大家一致认为,推进刑事涉企合规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重要论断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应有之义。法检两院在推进刑事涉企合规改革上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两院要密切配合,高效衔接,健全机制,共同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刑事诉讼全流程覆盖,为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合规司法制度积极贡献实践经验。

早在2020年,绍兴法检两院就对共建刑事涉企合规改革机制进行了协商。全市检察机关目前已办理涉企合规案件12件。2022年3月,上虞法院率先在审判阶段就一环境污染罪案件开展了刑事合规整改,并探索建立了涉刑企业合规整改机制。随后,诸暨法院与检察院就一企业涉虚开发增值税发票案开展合规整改。两案均促进了企业的合规管理,取得“办理一起案件,帮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双方将在现在改革基础上,一是强化衔接。加强协作联动,不断深化法检两院在机制建设、案件办理、理论研究等方面的互动协作,在企业合规领域开展多形式、深层次合作,研究细化举措不断提升全市刑事涉企合规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合力推进企业合规改革的刑事诉讼全流程覆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绍兴经验”。二是完善机制。围绕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考察、合规监督、合规与刑事诉讼衔接机制等问题,明确企业合规的基本流程、评价标准、从宽尺度,构建全链条涉企合规整改体系和促进体系,建立企业预防、发现和制止刑事犯罪内控机制,有力推动企业犯罪诉源治理。三是创新模式。探索在刑事诉讼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及联合开展合规改革等不同模式,优化完善企业、政府、司法机关、第三方共治的合规组织体系,加快建设“民事、行政、刑事”三位一体的合规责任体系,积极探索“个案办理—行业治理—系统治理”的民营企业合规建设之路,推动合规改革不断深入,取得更好成效。四是依法有序。双方将坚持依法稳妥原则,开展联合调研,培育典型案件,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打造法检携手推进刑事涉企合规改革的一批标志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为推动企业合规立法完善、建立企业合规司法制度贡献更多智慧。

联席会议后,绍兴中院随即召开全市法院涉企合规改革推进会,进一步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做法,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将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将站在助推省委实施三个“一号工程”的高度,把刑事涉企合规改革作为提升服务“两个健康”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放大改革效应,拓展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范围和覆盖面,以能动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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