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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办案标兵郭志军:将“做群众身边的知心人”贯彻到底



郭志军法官给大家拜年啦!


时移势迁,初心如磐绘“枫”景


——记诸暨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郭志军


“和法律结缘26年,和人民法庭共处20年,虽平凡但不平淡,虽繁忙却无上荣光。只有踏踏实实扎根基层,心系群众,才对得起人民法官的称呼。”

1997年,郭志军进入诸暨市人民法院工作,近30年的工作履历中,有20年时间是在法庭度过。谈及工作初心,他总是将“为民的土色、党员的红色和传承的金色”挂在嘴边,在他看来做好一名基层法官,要将“做群众身边的知心人”贯彻到底。

坚持根植群众的土色,让司法更有温度

每年岁末,郭志军总会出去走一走,到法庭辖区的企业、群众家中聊聊看看,听听大家一年来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对办结案子是否满意……

2022年的小年夜,郭志军来到之前办结的一起继承权纠纷当事人家中回访,顺道贺喜老人乔迁新居。2021年,原告起诉希望确认她享有继承养父的安置房的权利。但因50年前在收养时未办理收养手续,使得养父去世后,其他继承人对她的身份不认可。

为了查明案件原委,郭志军多次走访被继承人生前的亲友、同事,耐心做好当事人的劝导和讲解工作,最终以一份双方都心服口服的判决兑现了横跨50年的父女亲情。

“案子了结后,原告方还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告诉我们房子装修好了,一家人都住进去了!”郭志军开心地说道:“锦旗上‘为民办事’四个字让我感触太深,这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肯定。”

作为一名最基层、离人民群众最近的法官,郭志军用老百姓信得过、能接受的方式释法说理,定分止争。他躬身下行至群众身边,去了解矛盾纠纷症结,去找到“乱麻”的源头,用心用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他在天平两端投下同样多的砝码,在处理纠纷中仔细衡量法理、情理、道理,以正义为剑守护人民权利。或许正是他根植群众的“土色”思维,让司法有是非,让群众有温暖。

守护服务人民的红色,让司法更有态度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办结一个案件,更是要帮当事人切实解决问题。”一直以来,郭志军始终揣着这份信念,将责任与担当融入到每一个案件。2022年,郭志军承办案件的诉前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97.93%,当庭宣判率90%,无改判发回案件,无十二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

不久前,郭志军收到了来自枫桥镇300多户业主的感谢,感谢枫桥人民法庭用最快、最便捷的方式为他们妥善解决了全小区的“用气”问题。这是郭志军到枫桥法庭后遇到的涉及人数最多的一起群体性纠纷。

楼某等391户业主因交付的房屋迟迟未按要求开通天然气,影响了正常居住,在与房地产公司多次交涉未果后,一纸诉状诉至枫桥法庭。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让业主在最短时间内实现自身权益,又不对本土企业的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郭志军提出了运用“示范调判机制”全力化解该批涉众型纠纷。

郭志军对其中情绪比较激动的两件案件先行审理判决,与此同时又积极与枫桥镇党委政府沟通磋商,组织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多次的面对面交流,并在判决案件生效后根据判决结果进行现场释法明理。终于,经各方的不懈努力,房地产公司与391户业主终于在枫桥镇治理中心陆续签署了调解协议,天然气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才是我们最希望看到的。”为了规范枫桥法庭审判权的运行,让人民群众放心把矛盾纠纷交给枫桥法庭处理,郭志军还制定了一份“庭长寄语”,要求每位承办人紧盯关键岗、关键点、关键时,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严防程序瑕疵和廉政问题,从纠纷源头去化解当事人的心结。自郭志军到枫桥法庭任职后,无论是个人还是全庭,未发生一起信访案件,群众满意度始终处于高位。

绘制传承名片的金色,让司法更有高度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枫桥人民法庭庭长,郭志军既感到无限荣光,也深知重任在肩。自2017年至今,郭志军一直将坚持发展好“枫桥经验”作为自身的使命。

近年来,郭志军带领枫桥法庭围绕机制重塑、数智赋能、司法服务等方面深入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枫桥人民法庭内部考核机制》,探索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集成改革,联合党委政府出台《关于建立枫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协同治理的工作意见》,将法庭工作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之中;先后探索建立“一镇一法官”“三下乡一提升”“两书一提示”等工作机制,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积极打造“法治先枫”党建品牌,建立诸暨法院首个巡回审判站、绍兴地区首个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联络站,让共享法庭在辖区乡镇、社区内实质化运行,充分发挥“最小支点”的司法张力;他紧跟数字化改革潮流,运用好智慧法庭实现线上调解、云审理,让距离不再成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沟渠。

在他的以身作则之下,枫桥人民法庭收案数量已实现六年连续下降,降幅近60%,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相关经验做法刊登于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动态》。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在郭志军26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他能做的很少,只能以争议为框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去裁判案件;但他能做的又很多,或许一次耐心地倾听,就能化信访苗头于无形;或许一段真诚的沟通,就能促当事人握手言和;或许一场生动的普法,就能使更多人信仰法治;或许一份公正的判决,能让当事人的人生灰霾尽散……


来源:浙江天平、诸暨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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